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
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
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
获2019 年5 月1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
公告如下:
一、 权益分派方案
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
30,060,000 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.200000 元人民币现
金(个人股东、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(财税
【2015】101 号文);QFII(如有)实际每10 股派1.980000 元,对
于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,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,由纳税
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。)。
【注:个人股东、投资基金持股1 个月(含1 个月)以内,每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
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10 股补缴税款0.440000 元;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(含1 年)的,
每10 股补缴税款0.220000 元;持股超过1 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二、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:2019 年6 月17 日
除权除息日为:2019 年6 月18 日
三、 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2019 年6 月1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
份转让系统收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
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投
资者R 日(R 日为权益登记日)买入的证券,享有相关权益;对于
投资者R 日卖出的证券,不享有相关权益。
四、 权益分派方法
1、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
2019 年6 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
入其资金账户。
五、 联系方式
地址: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白沙岭1 号 联系人:陈渭清
电话:0579-88804651 传真: 0579-88804422
六、 备查文件
(一)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。
(二) 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。
浙江交联辐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9年6月10日